2011年12月30日

職場倫理。

 

今天在整理桌面的時候,赫然發現幾年前自己寫的字跡。
職場倫理

◎在那個職場工作一定不快樂,但賺得的金錢會讓你很快樂。
◎辛苦爬得職位,表示可以拿來壓榨他人並且完全不用覺得罪惡感。
◎同一件事情,對不同人的時候要用不同的語氣、有不同的說法去取得認同—每一個人的認同。


我想,那應該是我剛進來的時候吧。
那時候我應該很不適應如此龐雜的職場生態吧。
對於某些我看不慣的伎倆與行為,內心應該非常討厭吧。

過了兩年之後,我還是那麼想嗎?
我今天看到這張紙的時候問了自己一次。
但除了這些,我想我更懂得「人在屋簷下」的道理了。

人生是一連串的取捨與選擇題。
思考取捨之後做出決定。
如果工作跟快樂不能同時擁有,
 那麼至少「賺得的金錢讓人快樂」這件事,
是一個可以balance很多事情的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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