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

刺青師。


刺青師 
一九七○年代,莎拉‧艾倫李奇搭乘飛機,帶著榮耀,回到了紐約;因為她將成為《生活》雜誌的特寫人物。她已經超過三十年沒有離開過塔霧瓦島──一個她和她 先生菲力普,在探險時遭到暴風雨而被困在南太平洋上的島嶼。莎拉並不知道登陸月球的人是誰,也從未看過原子筆。她的身體從頭到腳,全部都是刺青。
故事開始於一九一八年的紐約,一位崇拜藝術家的工廠女孩莎拉,邂逅了一位富裕的前衛派精英分子菲力普。他們瞬間墜入愛河,結婚,並共同創作,穿梭 在社交名流與革命分子之間,直到經濟大蕭條時期,重挫了莎拉、菲力普以及那些贊助商。當有人提供到南太平洋島嶼上收集面具的工作機會給菲力普,他們馬上答 應並迅速踏上旅程,逃離沉浸在悲慟中的美國。而他們以為這僅僅是只有一星期的塔霧瓦島旅程......
莎拉透過在皮膚上的傳統刺青,紀錄她一生的歷史,這些刺青成為她最傑出的作品,並讓她細數生涯中的每一天。生動、赤裸且感人的散文描述,《刺青師》提醒了我們,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是由不可預知的力量塑造而成。
資料來源:taaze
 


這本書是有一次買了許多書之後的贈品,原本對她期待不高,結果翻開一看,一發不可收拾。
這本書比我想像中有趣許多,也好看許多。
雖然在aNobii上的評價很糟(真的),但我是看了一半以後因為太好奇才去看評語的。
老實說我很喜歡這本書,整個故事架構很新鮮,劇情也安排得很紮實順暢,最讓我喜歡的地方,是作者形容刺青的方式。

這本書裡面寫了很多文藝時期的專語,有些我根本看不懂,有些則是學生時歷史課本上學到的。
作者所刻畫出的這個充滿藝術能量的女主角,她的一生充滿了傳奇與許多的無奈。
裡面寫出女主角最後被困在一座與世相隔的小島上,從恐懼、抗拒到最後放棄掙扎甚至融入這個奇妙的社會並且贏得她的社會地位。
她一生的故事非常的精彩。

作者是一個很厲害的寫手,他很神奇的把視覺藝術輕易轉化成文字畫面,非常動人。
在小島生活了幾十年的女主角,最後被媒體發現,當成活標本似的回到紐約街頭。
曾經生活過的世界早已經變了樣,只是在這其中,改變最多的,原來是她自己。
結局可以算是開放式的,但對於這本書來講,這樣的結局我也很喜歡,一點都不衝突矛盾,也沒有那種「怎麼沒有結局」的討厭感受。

沒有地方是屬於我們,我們也從不真正的屬於任何地方。
這應該是這個女主角一輩子的寫照吧。
對我來說,這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說。
或許年紀使然,看到這樣的作品讓我很有共鳴。
我覺得我很能清楚感受到,作者所寫出的這個傳奇女子的一生,以及作者所想要傳達的東西。
很美。

女主角最後到底會不會學著謝安真喊:「我們已經回不去了!」 呢?



這本書是一件藝術品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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