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

保險孤兒。



台灣現今很流行一種複合式的保險結構,通常保險員(也就是壽險顧問)會告訴你前三年的費用主要都在支付保費,但只要過了三年,你繳交的金額絕大部分都會拿去做投資,所以只要撐過三年,承保人不但有保險的保障,還更兼有投資收益。


這種保單,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我對保險不甚瞭解,我的需求也很單純,就只是能夠對於人身安全有一點最起碼的保障,保障的人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家人,當有嚴重事故或是重症疾病時,我就算沒辦法賺錢但也不會對我的家人造成經濟上的負擔。


 


於是壽險顧問推薦介紹的,就是一開始我所提及的,複合式保險。


然後時間過去了,平常壽險顧問就是固定每年年底時會送個行事曆之類的東西順道拜訪寒暄,順道問你保額有沒有要增加?突然有一天,我發現我保單收據上的壽險顧問換人了。


新的壽險顧問從來沒有以電話或者見面方式拜訪,當中我曾經有過保險的問題,打電話也沒人接聽更沒人回覆,於是從那時候開始,為了讓我自己圖個方便,我妥協的只打到總公司的總機,請教他們問題並且幫我處理。


可是當有一天,我突然意識到,我的保單每個月都會有部分的佣金是給壽險顧問的,不管她是掛名的或是真正有在服務客戶的,每個月只要我的保費進去,她就會獲得固定的酬佣。


但這樣不是很不合理?這些固定的酬佣不就是等於保戶每個月支付給他們的服務費?但是他為我作了什麼服務呢?


更何況我的保單已經熬過三年了,投資標的的選擇當然會相對性變得重要,可是我找不到人供我詢問或處理相關問題,我漸漸覺得為什麼我要接受這種不公平的待遇?我開始意氣用事的覺得,既然不能提供服務,那我就要解約以示抗議。


但是其實,這只是不公平待遇的開始而已。


關鍵就是你的保險已經三年超過了,該賺的保費都在前三年讓壽險公司賺走了,剩下來才是自己回收的時間。


而酬佣部分,也因為支付保額的驟減而相對性的降低,當然原本不聞不問的壽險顧問,不可能因為酬佣變低而更加勤勞的提供服務。


但是假如在這個時候解約,其實最大的虧損方就是保戶自己。你花了三年的保費原本要保障你到70歲的生活,而且接下來的保費都等於存錢兼投資,如果在這個時候退出,你等於只是繳了三年的保費去保障你過去三年的安全,剩下的全都浪費了。


結果到最後,我找了一個我願意信任的壽險顧問,把前述的險約解除了,再重新簽訂一個,再重新開始三年。


當我打電話到前壽險公司解約時,對方輕鬆自若的語氣,當下馬上非常有效率的把解約書資料寄給我,而填妥寄回後也在非常迅速的時間內把餘款匯回。


他們一點都不擔心你棄保、解約,因為這對他們來講才是最有利的狀況。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台灣壽險業的生態?


但我親身經歷過之後,就像年初跟團的強迫在購物站購物一樣,我開始懷疑為什麼大家都願意接受這樣不合理的事情?


原本以為可以提供你保障(尤其是當你變成弱勢族群時),他們給你一個安心的願景與方向,告訴你只要跟著做那麼老了就不用太擔心。


只是沒有說出口的是,若是遇到沒良心的顧問,那麼你就得做好當保險孤兒的準備。


 


當然,我不能說我用多美好的情緒在看待這件事情,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遇到跟我類似的狀況而且產生類似的感受。我只是覺得,這樣的事情,難道沒有解決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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